“辞职”(2/4)
我将我内的真实法露无余。眼见是留不住我了,校长也不掩藏,拿出了一份约。
“这是什?”我有疑惑。
“这是刚来的时候签的同啊,忘了吗?”
说罢,他给我示上面我的签名。“汪慕”两个字马映我的眼帘。
“这,这……”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,“我没签过什同啊!”
着上面和己一模一样的字迹,我凉了大半截。
“成年人可是要为己过的负责哦。”
我的咬牙切齿,拿份同,着上面的一条赫写着:如承诺人种离职且当工未满,则人同不结算当工资。这校长奸巨猾,这样的的出来。我注到后面有一条:若出现消极怠工等节严的违约行为,承诺人需赔付1000元违约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