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、此子必成大器(1/6)
沪的姑娘的时髦。
粤东那边比这里还时髦还敢穿,但没这么好的气质跟材,很多时候穿成了主。
方材好,但是衣服又气得多。
90年,这位姑娘的扮嗲。
现在最行的齐刘、大粗眉,比蜡笔小新的还粗。
灰丝短袖上衣还带了点夸张的小垫肩,反衬着黑超短包臀裙下的长腿,得要命!
点睛之笔是胳膊下还夹着一只驼的拿包。
如果间挟带烟杆的香烟,活脱脱有媛的风姿了。
而以的材相貌,到十年二十年后,或者说哪个年代都显得时尚。
气得黄雪蓉跟的小姐妹只想冲上去掰了这狐狸的腿,长了!
不过荆小不慌不忙,双抓在贝斯上随意拍子,就挡住了对方的侵略性。
有人说贝斯是乐队里面最不起眼的存在,而外观跟主吉他也差不多,简直就是凑数。
毕竟贝斯这俩字就是的意,很多时候的会淹没在炫的旋和鼓点里。
就好比荆小这样第一次挎起贝斯的家伙,也能滥竽充数的单一拨弦节奏。
看他样子,外行绝对能糊弄过去。
可有人形过鼓点节奏等于是骨架,键盘和主吉他负责旋就像衣服跟皮肤了好看,而贝斯就是肌肉,无处不在的把骨架和皮肤撑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