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拜爵为公士(1/6)
却听喜说:“士伍黑夫擒获秦国杀人盗贼潘,以楚国盗贼一名,当赏金9两。季婴擒获楚国盗贼一名,当赏金2两。”
季婴一听发现不对,急忙询问:“上吏,不是每生擒一人,便可14金?”
“不。”喜摇头:“律令言,捕群盗一人,赏金14两,是没错。潘人数不足人,不构成群盗罪,已说过。律令规定,擒获国杀人盗贼一人,赏7金。至于国盗贼,不论死,赏2金……”
“来是这样!”黑夫恍大悟,来秦律不在惩罚上精细,在赏赐上也锱铢必较啊,,赏钱不是拿的,而且这思不就是:国人不值钱。
是这样一来,他们到的赏赐就无中少了多啊,黑夫不仅有肉疼,这盗贼死不死,为何偏偏是个人?
他不的是,群盗罪算秦人,即便是10个楚人和4个秦人一为盗,也构不成群盗罪……
这时候,喜问:“汝可还有疑虑?”
“我有!”
还不黑夫、季婴应答,堂下便响一声猛喝,已经认罪的虬髯盗贼潘从地上挣扎来,扛着他的枷锁抗议:“说我值14金的,如今怎减半了!”
这就让人哭笑不了,黑夫有无奈地着潘,喜则见惯了这类犯人,一挥,狱吏就将大呼叫的潘押了下,待他的,是乡示众、残酷处死。